中汽中心2017年法治工作会议成功召开
作者:admin发布于:2017-04-05 09:32:22
程魁玉首先传达了国务院国资委2016年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并表示今后一个时期中心法治工作将围绕“做到‘五个适应’、发挥‘五个作用’”展开:一是适应落实国企改革新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二是适应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新课题,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价值创造作用;三是适应国际化经营新挑战,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规范助推作用;四是适应加强国企党建新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服务促进作用;五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举措,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之后,程魁玉作了《中汽中心法治工作报告》,回顾了2016年法治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对2016年中心法治工作做了详细总结,并对2017年的法治工作进行了规划和部署。
会上,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心法律顾问单位,就“国企运营中法律风险防范化解”为与会人员作了专题法律培训。会议还对天津国资系统“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中机中心吴军芳作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卡达克公司作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就法治工作积累的经验与体会与各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此外,纪检监察部和发展运营部相关人员分别对中心法律事务相关制度的修订情况和合同网上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了介绍。
最后,中汽中心工会主席、主任助理文宝忠对会议进行总结,并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强法务人员配备,明确法律事务归口管理机构。各部门没有专职人员的,要安排兼职人员;没有专门机构的,应明确法律事务归口管理部门。
二是建立中心法务工作长效联络机制。各部门应就本部门法务人员情况和法律事务管理机构情况及时备案,发生变更的,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
三是提高中心标准合同模板的使用率。中心标准模板不仅可以规避法律风险,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或者需要补充修改,要及时和纪检监察部联系,纪检监察部会尽力配合部门做好标准模板的完善工作。
四是明确法务人员的职责。一是以本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本部门的法务人员应进行100%审核;二是以中心名义签署的合同,本部门法务人员应进行初步的审核,再提交中心纪检监察部审核;三是及时报送本部门法律工作总结,每年10月国资委要求央企报送年度总结,9月底前,各部门法务人员应对本部门的法律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纪检监察部。
五是加强诉讼仲裁案件的备案管理。各部门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要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