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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车辆认定
利用事故现场遗留的散落物及碰撞痕迹,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车辆。
2、交通事故车辆性能鉴定
鉴定事故车辆的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系统、反光标识的性能状况。
3、事故车辆类型鉴定
鉴定电动(燃油)二轮车或三轮车的机非属性。
4、车辆损坏与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
鉴定事故车辆损坏的部位、损坏的零、部件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
5、事故车辆行驶速度鉴定
根据交通事故痕迹、车辆变形、人体损伤、视频材料计算或通过CDR设备读取事故车辆的行驶速度或碰撞速度。
6、事故车辆行驶状态鉴定
鉴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运动状态,判断车辆是处于前进、后退或静止状态。
7、事故车辆行驶方向和轨迹鉴定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各种痕迹和车辆损坏情况鉴定事故时车辆的运动方向及行驶线路。
8、事故车辆碰撞接触部位及角度鉴定
鉴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碰撞接触部位及碰撞接触角度。
9、事故车辆驾乘关系鉴定
鉴定事故中车内人员的驾乘关系。
10、事故车辆碰撞顺序鉴定
鉴定事故过程中车辆发生碰撞的先后顺序。
11、事故现场碰撞点位置鉴定
鉴定事故碰撞瞬间事故参与方在道路上的具体位置。
12、交通事故中两/三轮车骑/推行鉴定
鉴定两轮车或三轮车人员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处于骑行或推行状态;判断其人员的驾乘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