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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中国-中亚国家)汽车标准法规交流合作推进会”在天津成功召开

作者:admin发布于:2017-10-16 10:49:48

  2017年9月28日,“‘一带一路’(中国-中亚国家)汽车标准法规交流合作推进会”在天津召开。会议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指导,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汽中心)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承办。我国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的汽车标准化、试验检测及认证领域的政府机构领导及专家,国内主要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汽车检测和认证机构代表等出席本次会议。国标委副主任殷明汉、中汽中心党委书记于凯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中汽中心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冯屹主持。

会议现场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殷明汉致欢迎辞

  会上,殷明汉明确了国标委在促进中国与中亚国家标准化建设交流合作上的战略规划、整体思路和政策方向,并对双方汽车标准法规互认互通、检测能力共建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于凯致辞

  于凯向与会各国代表介绍了在“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汽车产业及汽车出口的发展形势,并强调了标准法规对促进汽车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他还详细总结了中汽中心作为汽标委秘书处挂靠单位,在汽车标准法规体系研究与建设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并对中国与中亚四国在汽车标准法规、市场政策、检测试验、产品认证等领域的进一步的深入合作提出建议。

  中汽中心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总工程师王兆详细介绍了中国标准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汽车标准化的管理和体系、汽车标准化的工作规划和重点,以及中国参与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交流与合作的情况。他表示,汽标委在参与UN WP.29等国际组织、APEC等区域合作组织,以及与欧美日等汽车产业发达国家建立对话机制基础上,将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与中亚国家建立汽车标准法规合作机制,推动双方汽车行业的共同进步。

  中汽中心汽车试验研究所总工程师方茂东介绍了中汽中心作为重点国家级检测机构所具备的先进检测能力:检测能力覆盖道路测试、主被动安全、节能排放、总成零部件等传统技术领域,并拥有C-NCAP、EV-TEST电动汽车评价规程、汽车绿色轮胎评价规程等专项测试评价,以及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国际热点领域的测试评价能力。

  中汽中心认证中心副总工程师张宇介绍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文件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他分别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与实施的职能部门及工作内容作了具体说明,并为与会代表详细解读了认证申请和受理、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等中国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的五个流程。

  哈萨克斯坦投资发展部技术调控及计量委员会标准及认证研究院技术秘书处主任乌马罗夫•米尔加利•穆尔扎里耶维奇介绍了哈萨克斯坦在国际协议方面的现状、“欧亚经济联盟”协议的重要内容,以及该国的《机动车辆技术监督法》。并重点分析了“海关联盟机动车安全技术规程(018/2011号文件)”,其中包括目前引起国内企业广泛关注的对“紧急服务呼救装置”的要求。

  吉尔吉斯坦(该国是“欧亚经济联盟”即原“海关联盟”的成员国之一)经济部标准化与计量中心下属比什凯克市试验、认证与计量中心副主任努尔马托夫•博洛特别克•阿萨诺维奇对吉尔吉斯斯坦的经济形态、产业状况、相关管理机构进行了简要说明,并着重介绍了“018/2011号文件”中关于该国在车辆、部件进行型式批准和检查的具体要求。

  塔吉克斯坦标准化计量认证及贸易监察署计量处主任拉希姆佐达•朱拉洪•拉赫莫伊尔介绍了该国对运输服务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方式,以及汽车运输和交通运输体系中技术法规体系的发展。

  乌兹别克斯坦标准化计量认证署质量体系评定实施管理局首席专家布尔哈诺夫•舍尔佐德•鲁斯塔莫维奇详细解读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车辆符合性评定规章》的适用范围、车辆的进口程序以及车辆型式认证批准流程。

  与会代表还围绕汽车技术标准、国家补贴政策、进出口关税、试验室能力建设以及汽车产品进出口质量监管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

  此次,借“‘一带一路’(中国-中亚国家)汽车标准法规交流合作推进会”的东风,中国和中亚四国相关领导和专家齐聚天津,围绕共同关心的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进一步推动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深入合作,有利于双方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此次会议的召开,也是中汽中心结合企业实际,利用业务优势,助力“一带一路”国家发展大战略的积极探索。